快登錄! 3萬元應屆畢業生就業獎勵再放寬認定資格
2021-08-04 12:00 經濟日報 / 記者葉卉軒/台北即時報導
為鼓勵應屆畢業生積極尋職,不受疫情影響而怯志,今年續推「青年就業獎勵計畫」。不僅考量受三級警戒限制,不少碩博士生無法如期口試、取得畢業證書,<a 為此放寬應屆畢業認定至10月31日,同時今(4)日也再將2020年畢業役男也納入適用對象。勞動部官員表示,只有適用對象的資格條件放寬,其他申請條件都沒有變,應屆畢業生仍必須在今年9月30日前找到工作,並穩定就業三個月以上才具申請資格,呼籲符合者儘速至台灣就業通網站計畫專區登錄。
2021-08-04 12:00 經濟日報 / 記者葉卉軒/台北即時報導
為加強鼓勵應屆畢業生投入就業市場,勞動部於今年繼續推動「110年青年就業獎勵計畫」,並考量因疫情因素,導致去年畢業生服役期間受到影響,以及應屆畢業青年於服役前求職較為不易等因素,勞動部於2021年8月4日修正發布計畫,特將去年應屆畢業且服義務役役畢者也納入適用對象,鼓勵青年積極尋職及穩定就業。
勞動部表示,因應疫情對就業市場的衝擊,為鼓勵畢業青年儘早投入就業,已於2021年6月21日推動「110年青年就業獎勵計畫」,運用就業奬勵措施,鼓勵青年積極尋職,並穩定就業。計畫修正後,針對年滿15歲至29歲本國籍青年,符合「於109年9月1日至110年9月30日期間者畢業」、「持教育部、就讀之國內學校認定為109學年度應屆畢業相關證明文件」或「於108年9月1日至109年8月31日期間畢業,畢業後依兵役法規徵集服義務役,並於109年6月15日(含)後退役(即109年畢業役男)」三種身分之一者,於計畫規定的期間內就業,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,一次發給二萬元就業獎勵;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日,再加發一萬元,合計最高發給三萬元,以鼓勵青年儘速投入就業市場。
勞動部進一步補充,計畫適用對象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的就業日期,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:(1)2021年6月15日至9月30日間就業。(2)2020年1月15日至2021年6月14日間已就業,且於2021年6月15日(含)後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。(3)2022年6月30日(含)前退役,並於退役後90日內就業。
符合(1)及(3)類情形者,受僱期間的認定,自青年到職投保就業保險生效之日起算。符合(2)類情形者,則自2021年6月15日起算是否就業滿90日及180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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